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 次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投标单位:
根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停止收取平台使用费(信息技术服务费)的通知 》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司财务衔接工作,请各投标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申请开具2020年1月1日至9月18日期间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费发票。2020年10月15日后将不再受理发票开具服务。
请各投标单位根据停止时间,提前做好发票开具申请。逾期未办理的,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