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单位所需 实行随机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
二、采购预算金额:约 万元人民币。
三、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四、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或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相关规定计取。
五、报名条件:
通过市财政局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且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代理机构库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六、报名提交材料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材料递交时间及抽签地点:参加报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 时前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 开标室递交相关资料并随机选择,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八、选择办法:采购先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查询代理机构信息,随后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中按随机选择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若只有一家代理机构参加报名的,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下情况不得确定为代理单位:
1.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限制、暂停代理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的。
九、公告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