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忠门北江围垦片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第四次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忠港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莆田市忠港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湄洲湾北岸 ; 2)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21528.24万元;
3) 编制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相应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忠门北江围垦片防洪排涝工程共布置滞洪区 1340 亩,生态廊道1.4km,5 条排洪渠共5.34km,2 条引渠0.98km,对两座水闸进行改造重建。本工程估算工程总投资为21528.24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农林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取得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7年 6 月 22 日起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上下载的为准。
3)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7年 6 月 27 日17:00前直接登录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2017年 6 月 28 日17:30时前,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 4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忠港水务有限公司
电 话:0594-5963318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8059921980
联系人: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