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乐屿岛整体搬迁安置工程-公建消防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95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具有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建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招标人自2017年 5月 22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19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电话: 18359005590 ;
联系人: 小林 。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荔城区延寿路延寿大厦 ,邮编: 351100 ;
电话: 18850909902;
联系人: 小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