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工作方案
莆国资[2010]6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委有关科室:
现将《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反腐办《开展“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莆委反腐办〔2010〕8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预防产权交易领域腐败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五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预防腐败为目的,以完善制度为核心,为科学运作为支撑,以强化督查为手段,逐步健全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以制度的完善,有效的运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国有产权交易领域腐败的执行力和工作成效。
二、工作范围
国有产权交易中涉及交易行为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和选聘、评估备案以及产权交易保留价研究操作规程等。
三、主要内容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反腐办《开展“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我委及时成立了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工作小组,委主任亲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并明确产权管理科为具体工作机构,指定具体责任人和经办联系人,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工作小组成立后,根据市委反腐办的工作任务分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加强产权交易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做到有机构、有部署、有安排,为落实产权交易制度,预防产权交易腐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严格行为审批。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莆田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的规定,严格行为审批,全面实行进场交易,合理确定交易方式,严格控制协议转让,防止“暗箱操作”、“场外交易”等不当交易行为。
三是严格评估结果审核。要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严格实行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分类审核办法:对一般性的资产评估,继续实行内部三层审核;对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实行评估结果公示制度,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对单项金额较大的标的,实行部门联审或专家会审制度。切实把好评估结果审核关,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允,为国有资产转让提供可靠的定价依据。
四是严格规范中介市场秩序。要根据《莆田市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服务的执业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我委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调整和充实,加强对入选备选库的中介机构的资质变动及其执业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于丧失资质或执业严重失范的中介机构,要及时给予清退。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选聘中介机构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随机选聘办法,防止恶性和其他不正当竞争,切实维护中介机构市场秩序,保障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五是强化交易全程监控。要按照市政府、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政务电子监察工作,并利用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结合我委网站和市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的动态监控。与此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的采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是推动交易机构建设。要加强与市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流和沟通,指导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操作程序,完善交易规则,创新交易方式,提升信息网络平台功能,拓宽信息覆盖面,保证交易“三公”,提高交易效率。同时,要积极支持市产权交易中心主动融入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积极探索电子竞价、密封报价等多种交易方式,筛选一些合适的项目利用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电子挂牌报价系统进行产权转让推介,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产权交易的竞价率和增值率。此外,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国有产权交易保留价研究操作规程》,改进竞买人报名信息通报工作,提高保留价研究工作效率及确定保留价的科学性。
七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完善检查制度,在继续做好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鼓励群众投诉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并加大对违规交易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同时,要继续做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产权交易情况调研,按照要求如期向专项整治联席办提交调研报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备注/文号
莆国资[2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