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梅园西路106号综合楼公开招租公告
受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委托,我中心对其位于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106号综合楼(一层部分至七层)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坐落于 梅园西路106号,位于城厢区商业位置,对面街为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该大楼共7层,本次标的物为大楼一层部分至七层,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为 384平方米,第二层建筑面积为 604 平方米,第三层建筑面积为 604 平方米,第四层建筑面积为604 平方米,第五层建筑面积为 604 平方米,第六层建筑面积为604 平方米,第七层建筑面积为 604 平方米,即本次标的物建筑面积合计 4008 平方米。
二、招租要求: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单位不能参加竞租,竞租人包括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2、租赁期限:五年(含装修免租期6个月),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承租方承担装修期及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3、租赁租金:月租金起价为73000元,租金按月缴纳。
4、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最末月租金的3倍(租赁期满无息退还)。
5、年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起,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总额的5%逐年递增。
6、标的用途范围及限制条件:该租赁标的证载用途为商住,若承租方用于经营商住等证载用途以外的民生项目应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且承担因此产生的审批风险。经营项目须在获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能开展经营。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污染环境、黄、赌、毒及非许可的项目。招租方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 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的审批手续在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于10日内向招租方提供相关批文。如因各种原因导致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承租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继续承租,若放弃承租,应当支付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违约金。
三、本次公开招租行为已经有关部门同意。
四、获取标书方式:直接登陆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下载。
五、保证金:请于2019年 11 月4 日17:00 前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汇入市产权交易中心户头(请注明参加现场报价会日期);保证金是否于2019年11月 4 日 17:00 前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户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207;或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030;或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100158538650015188。
六、意向承租方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11 月4 日 17:00
七、意向承租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层(517)
八、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10点。
九、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三层)。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959512223(看样)
产权交易联系人: 吴先生 7962158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 10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