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8〕144号文)批准,我局决定对位于湄洲岛湄洲镇莲池村和寨下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PS挂-2008-2)以挂牌形式进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位于湄洲岛湄洲镇莲池村和寨下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7155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规划用途为旅游度假酒店及配套设施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该地块容积率≤1.86,具体规划条件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湄〔2007〕5号”文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建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索取挂牌出让资料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10月27日至2008年11月25日(期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市机关7号楼四层)索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挂牌时间自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26日下午4:00正常工作时间,挂牌地点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以及加价幅度待莆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底价领导小组确定后,在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公示。
六、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竞买申请人须于2008年11月24日(包括当日)之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挂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必须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2、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ptgt.gov.cn/(莆田市国土资源网)
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ptztb.gov.cn(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
联系电话:0594-2631990
联系地址: 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