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对莆田妈祖工艺城(地块编号:PS挂-2005-4)以挂牌方式进行有偿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本次挂牌地块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塘头,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8840.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展销及住宅配套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公用设施50年。该地块以现状有偿出让,规划条件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荔[2005]8号”文执行。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房[2005]72号”文件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索取挂牌交易资料的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可于2005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期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市机关7号楼四层)索取挂牌交易有关资料。
四、挂牌交易的时间、地点:挂牌时间自2006年1月10日至2006年1月24日下午4:00正常工作时间,挂牌地点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五、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起始价以及加价幅度待莆田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底价和拍卖、挂牌保留价领导小组确定后,在莆田市国土资源网站、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以及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一层电子显示屏上公示。
六、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万元)整。
七、特别提示:
1、竞买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必须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局申请竞买,并且必须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第一次报价的,应按规定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整倍数)进行报价,其数额必须高于起始价;以后报价的,应按规定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整倍数)进行报价,其数额必须高于挂牌交易公示栏公布的最新报价和挂牌人已受理的竞买人的报价。
2、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查询网址:http://www.ptgtzy.gov.cn (莆田市国土资源网)
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ptztb.gov.cn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
www.fjbid.gov.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咨询电话:0594-2631990
联系人:李先生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