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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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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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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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关于PS拍-2005-7~10号公开选择拍卖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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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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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
爱民西路 |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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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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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PS拍-2005-7~10号四宗地(一次性委托)进行公开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事项 编号 |
地 点 |
面积(m2) |
用途 |
年限 |
批准文号 |
PS拍-2005-7 |
爱民西路 |
4106.12 |
商住 用地 |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
莆政土2005] 272号 |
PS拍-2005-8 |
爱民西路 |
1704.15 |
PS拍-2005-9 |
爱民西路 |
3203.84 |
PS拍-2005-10 |
爱民西路 |
3099.93 |
二、报名条件: 1、信誉良好、实力雄厚,未发现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行业道德的; 2、具有福建省“三级”及以上或国家一个“A”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 三、提交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评定证书、经营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2、本公司的拍卖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于2005年11月11日上午9点至10点交至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市机关7号楼四层),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1、审查小组对拍卖机构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2005年11月11日上午11点从审查合格者中随机抽取确定。 五、拍卖佣金: 各地块的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扣除相关成本(公告费)和税费后由拍卖机构和市国土资源局按2:8的比例分成。拍卖机构不得以低于保留价拍卖成交,拍卖不成交的,重新进入下轮随机抽取,同时拍卖机构也不得收取任何佣金,并承担流拍地块的相关代理成本。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
公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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