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底价及拍卖挂牌保留价领导小组成员2006年9月6日集体研究,拟决定对PS拍-2006-4、5号二宗地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
编号 |
地点 |
面积(m2) |
用途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PS拍-2006-4 |
莆田市延寿路东侧 |
95942.67 |
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 |
≤17% |
≤1.8 |
≥38% |
PS拍-2006-5 |
莆田市延寿路东侧 |
107752.76 |
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 |
≤19% |
≤2.2 |
≥31% |
二、报名条件:
1、莆田市辖区外的拍卖机构须已在莆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2、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
3、拍卖机构应拥有本公司拍卖师3人或3人以上。
三、提交材料:
1、 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本公司拍卖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供3人);
3、 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于2006年9月8日上午9点至10点交至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市机关7号楼四层),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1、由市招投标办牵头会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对拍卖机构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2006年9月8日上午10点30分起从审查合格者中随机抽取确定。
五、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64号精神执行,拍卖机构不得以低于保留价拍卖成交,拍卖不成交的,拍卖机构不得收取任何佣金,并承担流拍地块的相关代理费用,但允许再代理拍卖一次。若拍卖2次不成交的,则委托方重新选择拍卖代理机构。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二○○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