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业务指南
采购信息:采购中心接到莆田市采购办下达的采购任务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采购需求及时制定采购文件,采购信息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xzfwzx.putian.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及指定媒体上发布。
采购文件: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技术参数、评标方法制定采购文件,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参与采购: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包括资质要求、采购时间、地点、途径、方式等)制作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确定中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后,采购人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及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按照莆招投标办〔2010〕33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缴纳预缴保证金的除外)
公开招标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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