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鼎正源(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湄洲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造林绿化机械服务采购(第二期)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造林绿化机械服务采购(第二期)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10时 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Y20231002
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造林绿化机械服务采购(第二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价:2797613元
最高限价:279761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容量 |
总价最高 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所属行业 |
1 |
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造林绿化机械服务采购(第二期) |
项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797613 |
27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投标咨询、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11 月 16日至2023年 12 月 08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08 日上午10:2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五、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石景路260弄8号,联系人: 林女士 ,电 话:17759026888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鼎正源(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鼎正源(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莆田城厢支行营业部
账 号:1405 0101 1960 0177 103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CA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申请CA证书:没有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登录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支持热线:0591-87760022。
十、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人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湄洲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环岛东路南街1568号
联系人姓名:林小姐
联系电话: 13799018701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源(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石景路260弄8号
联 系 人: 林女士
电 话: 17759026888
莆田市湄洲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鼎正源(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16 日 2023年 1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