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智慧路{工业路一期(疏港道路}与荔港大道东吴段(南段)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方式(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闽昇华莆【2020】采招015号
项目名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智慧路{工业路一期(疏港道路}与荔港大道东吴段(南段)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最高限价:44.67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招标内容及 要求 |
交货期 |
1 |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智慧路{工业路一期(疏港道路}与荔港大道东吴段(南段)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
1批 |
44.675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桩基工程检测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检测方接到业主通知后,3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并根据业主需求及现场情况,分部位、分批次检测并出具报告。每次桩基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 个工作日内提供规范的检测报告,其中每根桩的静载时间不大于2天,低应变检测需在静载之前完成。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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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9、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专项检测项目范围包含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独立法人企业。
13、拟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桩基检测上岗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岗位资格证书)。
14、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近两年无行业主管部门因桩基检测通报处理,未被列入“福建省检测机构黑名单”的单位。
注: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自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售价:0元
2020年9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44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3774602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联系方式:0594-275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邱
电话:0594-275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