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JY[2019]-招015号
1. 本招标项目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代建经 莆田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有关事项督办的通知》(第2019010号) 批准开展项目代建招标,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代建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代建招标;
2.2. 建设地点: 福建省湄洲湾海域石门澳作业区 ;
建设规模及代建范围: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代建包括:(1)石门澳东航道建设规模为湄洲湾主航道至10#泊位段需满足10万吨级化学品船单向全潮通航需求;11#-14#为5-15万吨级的通用泊位,其对应的泊位11#为10万吨级,12#为15万吨级,13#14#为5万吨级,相应航道需满足泊位散货船乘潮通航需求;(2)石门澳西航道建设规模为满足2万吨级化学品船单向全潮通航需求。
2.3. 本项目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进行代建。
2.4. 项目建设工期要求:从签定代建合同之日起 32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后1年内完成后期手续(通航安全核查、工程结算审核、环保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审计等)办理及资料移交,并报送项目代建总结报告。
2.5. 项目代建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要求,其中航标工程必须通过航标主管部门的验收;将工程的造价控制在委托人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工程全程施工安全。
3.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内容和标准为:
3.1. 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3.2. 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 省级国有投资公司或省级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有对建筑业的投资)。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代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代建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 16 日 10 时20分00秒前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xzfwzx.putian.gov.cn)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8000元 人民币。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上午10时20分00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xzfwzx.putian.gov.cn) 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9.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xzfwzx.puti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1号楼;
电话: 15060345936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艾力艾国际中心2#1301室,邮编:351100
电话/传真:0594-6299799
联系人: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