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北岸开发区农村污水收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贵公司已通过莆田市北岸开发区农村污水收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编号:ZXHZB-ZC-2018055-1)的资格预审,并被列入投标人入围名单,现邀请贵公司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请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08月22日起(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小区6#302)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开标时间、地点):
1.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2日09:00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1)(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998号),接收人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1.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1.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若为授权代理人递交,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现场核验原件)。
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3.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8年08月28日17:00之前, 按照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将剩余保证金360万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需以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5、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账号:935002010010638903
6. 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2#楼
联系人:蔡鹏
电 话:15160205360
6.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1903室
联系人:曹先生 吴先生
电 话:010-58695920-627 13466706354 18734158618
邮 箱:13466706354@163.com
在收到本邀请书后48小时内,请贵公司在本邀请书上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并回传(电子邮件13466706354@163.com)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
特此邀请。
2018年08月22日
附件:《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莆田市北岸开发区农村污水收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