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莆田市宜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市城投集团2025—2027年度小规模工程备选库(五)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市城投集团2025—2027年度小规模工程备选库(五)比选项目
2、招标编号:YMZB2025005
3、招标内容: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招标内容 |
付费标准 |
付费方式 |
1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5—2027年度 |
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项目 |
采取最高限价以下最低价中标办法。 |
环评单位在提交成果后并经相关部门批复后,一次性付清编制费。 |
2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 |
2025—2027年度 |
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项目 |
采取最高限价以下最低价中标办法。 |
编制单位在提交成果后并经相关部门批复后,一次性付清编制费。 |
3 |
水土保持监理 |
2025—2027年度 |
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项目 |
采取最高限价以下最低价中标办法。 |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费用。 |
4 |
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2025—2027年度 |
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项目 |
采取最高限价以下最低价中标办法。 |
待洪评报告完成水利部门审批后一次性付清编制费。 |
5 |
林地设计(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伐区调查设计)编制 |
2025—2027年度 |
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项目 |
1.林地可研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费:收费标准按《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执行。以批文面积为准,按以上收费标准的7折结算。50万元及以上的,按49万元计取。 2.伐区调查设计:采取最高限价以下最低价中标办法。 |
编制单位在提交成果后并经相关部门批复后,一次性付清编制费。 |
6 |
地下管线探测、CCTV检测 |
2025—2027年度 |
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项目 |
按4500元/km下浮20%计取,即3600元/km,工程量按实结算。 |
探测完成并出具报告后支付至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5.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2: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二星及以上的评价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5.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3: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5.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4: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防洪设计资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5.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5: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5.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6: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5.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 招标文件下载及网上投标文件:
5.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2025年5月15日前,在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2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市政广场南片区D座)。进行线上开标。
10、投标须知
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人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8:30:00秒于线上自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无须提供,入库单位在领取入库通知书时按以上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操作流程详情可咨询新点系统客服人员,电话:0594-2221219。
11、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1.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11.2申请CA证书:请投标人访问瑞证通微信公众号(rzt968975)或登入www.ruizhengtong.com,进入CA办理入口,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客服热线:0591-968975)。
1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如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221219)。
13、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东圳东路中海天下21层
联系电话:0594 -2266038
联系人:林工
代理机构:莆田市宜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城门街110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4-556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