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3503040301200046002),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扫描件,作为资格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以上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16.1条款“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的内容“主材(钢筋、水泥、商品砼、沥青)”修改为“主材(钢筋、水泥(不含商品砼)、商品砼、沥青)”。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17.3.1条款“付款时间”中的内容“涉及以上②③情况中模拟清单中没有合同单价的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顺序执行: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1年9月份(下半月)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及市场询价(发布的地市信息价中莆田、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靠前顺序的地点有信息价的套用靠前地区的信息价>对应的材料价格,园林绿化苗木材料价格按莆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最新莆田市园林绿化苗木预算价格计取;最终以财审审核为准)”修改为“涉及以上②③情况中模拟清单中没有合同单价的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顺序执行: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2年8月份(下半月)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及市场询价(发布的地市信息价中莆田、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靠前顺序的地点有信息价的套用靠前地区的信息价>对应的材料价格,园林绿化苗木材料价格按莆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最新莆田市园林绿化苗木预算价格计取;最终以财审审核为准)”
四、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由“固定单价合同”修改为“固定总价合同”。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17.1.1条款“合同价格形式”中的内容“(2)下列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品质的项目采用有限包干模式,根据经深化后的施工图(含后续双方确认的完善变更)与初步设计图及相应指标(未明确的,按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对比,实际工程量变化超过 / 的,超过 / 部分的工程量按其合同单价的95%计算价差并调整合同价(按照有利减量不利增量的原则):
a.现浇结构钢筋总量(不含拉结筋、钢筋网等)/(列出具体清单);
b.装配式预制构件总量:/(列出具体清单);
c.钢结构总量:/(列出具体清单);”
修改为“(2)下列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品质的项目采用有限包干模式,根据经深化后的施工图(含后续双方确认的完善变更)与初步设计图及相应指标(未明确的,按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对比,实际工程量变化超过 10% 的,超过 10% 部分的工程量按其合同单价的95%计算价差并调整合同价(按照有利减量不利增量的原则):
a.现浇结构钢筋总量(不含拉结筋、钢筋网等)详见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b.装配式预制构件总量:详见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c.钢结构总量:详见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5条以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1条款中的内容“竣工结算价支付以财政部门审核的成果为准发包人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或相关政府部门审核的成果为准”修改为“竣工结算价支付以财政部门审核的成果为准”。
七、本项目不定材料设备的品牌,发包人在模拟清单编制说明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列出的材料设备品牌(以下简称参考品牌),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中标后,承包人可不用选择参考品牌中的材料设备,但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价格不做调整。
八、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425717536元”,暂定金额修改“0元”,设计费修改为“5285360元”。本项目的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九、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2年10月31日08时30分”修改为“2022年11月15日08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三)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