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提问部分:
1、问: 投标保证金形式能否使用担保保函形式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2、问:请问投标保证金形式能不能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3、你们发布的2、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6646831-25342)×(1-10%)+25342=5984682元和招标文件的发包价是一样的,那工程最高限价就是发包价吗?
答:本项目为简易评标法,故投标报价为发包价,高于或低于发包价的投标报价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中投标须知前附表修改为以下内容”:
22. |
20.1 |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
资格文件:要求提交; 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 商务文件:要求提交; 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
2、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中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修改为以下内容”:
1. |
18.1/18.2.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13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的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3010301200055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行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帐户名称: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子账号1: 904021001001000018542900000010 ;子账号2:935007010010918888000000010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符合莆建管[2021]4号和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 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格式具体详见(通用本附件2-10到账证明格式)。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注:本答疑纪要、答疑文件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