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二期建设工程
答疑纪要
一、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未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文规定计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要求招标人给予更正。2.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未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文执行,文件要求按省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在合同中设置风险包干范围和幅度。请给予修改。
答: 1.具体详见财政审后预算书及清单。2.详见本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9239177元,本工程信息价及人工费调差等相关信息按审后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相关材料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中“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更改为: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1)可调主要材料为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发生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价格大幅度波动的,即施工期当月相关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收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外的,超过5%部分的差价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2)发生的差价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3、招标文件中“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2.1 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2)点”更改为: 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主要材料指: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
4、删除招标文件中“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2.1 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3)点。
5、删除招标文件中“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2.1 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合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莆田市相关文件规定。“
5、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详见审后预算编制说明。
6、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02月14日上午8:30时,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请各投标人知悉!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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