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北岸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园配套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项目
答
疑
纪
要
招 标 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主管部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 2020 年 11 月 17 日
关于莆田北岸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园配套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项目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现针对莆田北岸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园配套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项目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以及对部分内容进行澄清补充:
一、答疑部分:
问1:开标时有没有对总监在建查询?还是要求在区域内可在建3个项目。
答:本项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项目,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系统——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从业人员’查询”。
问2:商业建筑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吗?
答:商业建筑满足要求。
问3:某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监理大纲来操作评委取得中标,建议为了公平,建议取消监理大纲!
答: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规定:“监理大纲分项、总监答辩子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不选择分值相应扣除。”,本项目要求监理大纲。
问4: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第11条款号要求:总监理工程在建认定: ①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内是否存在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系统——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查询结果为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作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是否在建查询依据); ②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外是否存在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从业人员”查询为准,未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的项目,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有权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证明材料,或者该项目所在地有权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核准同意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请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的项目,供该项目所在地有权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证明材料具体是指哪些材料?提供有五方签字盖章的竣工报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不符合,请说明理由。
答: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的项目,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有权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证明材料时,应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具体项目竣工证明(或说明)材料。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证明(或说明)材料即符合要求。
问5:商住楼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请代理明确回答“可以”或者“不可以”
答:若投标人递交业绩为商住楼的,其业绩需满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一级)规定的28层以上或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要求,且所提供的商住楼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中工程用途为非居住建筑的,即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二、澄清补充:
1、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勘察周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工程保修期,监理人监理服务周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暂按590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修正为:“勘察周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监理人监理服务周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暂按590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6点:“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材料》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内容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其他监理人员贰万元的违约金。”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其他主要人员中:“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专业监理工程师伍万元、其他监理人员贰万元)的违约金。”修正为:“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2.3.4款:“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按投标时所承诺的总监及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位,若非出现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变更的资格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承诺。”修正为:“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按投标时所承诺的总监及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位,若非出现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变更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承诺。”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2.3.4条款中:“无论任何原因,总监每变更一次,监理人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变更一人次,监理人须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监理人员每变更一人次,监理人须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修正为:“无论任何原因,监理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实际内容为准)。”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前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纪要有不一致的按本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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