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北岸一中路改造提升工程答疑纪要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从2月份开始,人员社保是否可以不用提供?
回复: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其中2020年2月份的社保证明资料可以不用提供。若2月份社保未缴纳的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可往前推一个月。即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或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均为有效。
2、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从2月份开始,人员社保是否可以不用提供?或是提供到2020年1月为止的社保?
回复: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其中2020年2月份的社保证明资料可以不用提供。若2月份社保未缴纳的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可往前推一个月。即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或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均为有效。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是否可以用给排水工程专业?
回复:可以。
4、公司法人刚变更,安许上的法人还未更改,这样对投标有没有影响?
回复:可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第十二点其他材料中上传相关变更证明,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法人还未更改的情况说明,待评标委员会专家认定评审。
5、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它:招标文件中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 “注: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这条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是不是也要做相应的修改?还有扫描件只须附上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不用附吗?还是按通用本里的投标文件不用改?
回复:取消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它第7点“招标文件中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注: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投标文件按通用本制作,相关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都要附上。
6、可否使用电子保险保函投标?
回复:可以。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矛盾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大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 督 部 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2020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