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土海湿地公园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3503050301200048001
澄
清
修
改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秀屿区土海湿地公园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答疑纪要
一、答疑内容:
问题一:施工员 2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土建施工员:,这个是市政标,那2个施工员可以用市政的施工员吗,请代理明确回答。5)质量员 2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这个标还要用2个质量用吗,基本都是1个质量用的,可否用1个质量用。
答:1)施工员2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市政施工员:1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2)安全员 2人,持机械员证书可兼任机械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材料员 1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4)机械员 1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5)质量员 1 人。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 22.6款委托鉴定中:“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含鉴定物品的封存、移交等)。
现修改为:“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含鉴定物品的封存、移交等鉴定过程中需要的事项。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且鉴定机构出具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2.原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 3.1.8 第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2 人;
质量员: 2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安全员: 2 人;
试验员: 0 人;
现修改为: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
质量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安全员: 2 人;
试验员: 0 人;
3. 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8、9、10项内容修改如下: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序号5-8,16-20,28-29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详见招标控制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5 |
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3到13,294到306 |
4.本招标项目审核控制价为:9219355元。详见附件!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如有不相符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