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工程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有石漠化治理、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整理、道路和观景平台及步道修建、截排水设施修建和警示围栏等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中标方负责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通过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石漠化治理补助资金及土地整治指标转让费收回资金并自负盈亏。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周期较长,存在耕地指标交易费价格波动等风险,对投资收益有所影响,投标人应充分综合评估存在的风险。
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片区生态修复范围内由于项目涉及范围大、面积广、山高坡陡道路通行条件差、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各个修复区域分布零散,山体损毁面积不等,现场分布有大量的风能发电机、电线塔基及电缆等,生态修复造成施工难度较大。废石资源是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场地平整产生的且部分用于本项目建设后多余的土石方。修复治理平整深度以评审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投标人须综合考虑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一、网上提问部分:
问1:质疑此项目是否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量身定制评分标准,业绩分设置不合理,近2年大型地灾矿山修复EPC项目少之又少,请招标人罗列近2年的地灾矿山修复项目的业绩,招标人应将业绩时间扩大到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也可 评定得分,不得设置排他性条件。剩余石方应单独消纳竞价处理,如按招标文件倾向性,排他性投标,将造成巨大国有资源流失。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业绩时间要求更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业绩为投标人承接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总承包(或EPC)项目。
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55号)规定,本项目以市场化公开竞争方式招标投资主体,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废物利用合并由同一主体承担。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问2:公司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子公司授信额度,请为什么要评母公司授信额度?因为中标子公司授信不够,需要授出与项目无关的“ 母公司 ”来量身定做吗?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企业资信评价得分为“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或对其直接控股的母公司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证明文件”,综合考虑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即提供授信证明可以是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也可以是对其直接控股的母公司。
问3:莆田市同类型国有矿产资源都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执行市场招标,但此工程项目通过设定“基准价”不得偏离方式,向某特别指定公司以严重低于市场的价格处置国有的建筑用花岗岩方料达1000万方以上。有这么招标的吗?公平公正何在!!
答: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55号)规定,本项目以市场化公开竞争方式招标投资主体,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废物利用合并由同一主体承担。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问4:严重质疑招标人是否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量身定制评分标准,业绩分设置不合理,近2年大型地灾矿山修复EPC项目少之又少,请招标人罗列近2年的地灾矿山修复EPC项目业绩。招标人应将业绩时间扩大到近5年据有类似施工业绩也可评定得分,不得设置排他性条件。剩余石方应单独消纳竞价处理,如按招标文件倾向性、排他性投标,将造成巨大国有资源流失。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业绩时间要求更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业绩为投标人承接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总承包(或EPC)项目。
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55号)规定,本项目以市场化公开竞争方式招标投资主体,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废物利用合并由同一主体承担。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问5: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项目提疑 致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 对于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项目,我司有以下疑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规定同时还应提交一份备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或U盘)备用,请问是指需要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光盘或U盘)备用在现场递交吗?2.受北京防疫政策影响,到莆田领取“技术方案”封面有一定困难,同时会增加地方防疫负担及风险,请问能否通过邮寄材料方式领取。
答: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无须提供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
为配合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封面可以网上自行下载。(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问6:《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体、EPC总承包》以工程的名义设置众多限制条件,廉价贱卖国家资源,希望主管部门积极作为,介入调查,保护国有资产! 这么大的面积与方量请国土资源部门好好核实,严重偏离市场价值,设置平均价来限制报价,不是打压国有资产价值吗?
答:本招标工程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有石漠化治理、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整理、道路和观景平台及步道修建、截排水设施修建和警示围栏等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中标方负责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通过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石漠化治理补助资金及土地整治指标转让费收回资金并自负盈亏。废石资源是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场地平整产生的,部分用于本项目建设后多余的土石方。修复治理平整深度以评审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废石资源价值已由专业评估资质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经本次公开招标有偿处置。
问7: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 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招标文件中要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有建材(或砂石)销售(或零售),该条款违反国家发改委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规定。
答: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有对废石资源进行消纳处置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限)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问8:1.参照莆田市同类项目下浮率均在20%左右,而本项目不允许超过90%是否合理?报价无分类而技术和业绩分差过大是否量身定制?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施工费为什么“每偏差±1%”要扣分。还要扣完为止?业主的意思是施工费不能过低?而资源费不许过高吗? 3招标文件要求为“”无记名“”而本招标文件需投标人到代理公司登记索取封面,此明显是要人为控制潜在投标人,便于围标,串标! 4.“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制作权登记证书”为什么可以加8分?而“资源消纳处置费”才6分且“与基础价”偏差还要扣分?扣完为止?不允许报高价还设有计算机软件专利? 5.、为什么生态修复需要专利?专利可以加分8分? 为什么高价不能中标?为什么资源处置报价分只有4分?为什么不能充分竞价?让投标人多缴纳款项不好吗? 6. 公司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子公司授信额度,请问为什么要评母公司授信额度?因为中标子公司授信不够,需要授出与项目无关的“ 母公司 ”来量身定做吗?
答:为防止恶意报价,确保生态修复工程质量,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基准价每偏差分别计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为配合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封面可以网上自行下载。(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企业资信评价得分为“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或对其直接控股的母公司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证明文件”,综合考虑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即提供授信证明可以是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也可以是对其直接控股的母公司。
问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16日公开发布经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工信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福建海事局制定的《福建省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合理利用建设项目场地内部砂石料。建设项目在其用地红线范围内,因工程需要进行开山、掘进和平整场地所形成的砂石料,用于供应项目自身使用的,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缴交资源费用;多余的砂石料要依法依规处置。因项目内剩余石料方量大,招标要求却并为对此规定,招标人应将剩余石料进行竞价纳入招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回收利用报价越高,越增加财政收入,依法依规处置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答: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55号)规定,本项目以市场化公开竞争方式招标投资主体,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废物利用合并由同一主体承担。废石资源价值已由专业评估资质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经本次公开招标有偿处置。
问10: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置太多限制条件,廉价贱卖国家资源,望主管部门深入调查,保护国有资产。
答:本招标工程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有石漠化治理、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整理、道路和观景平台及步道修建、截排水设施修建和警示围栏等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中标方负责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通过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石漠化治理补助资金及土地整治指标转让费收回资金并自负盈亏。废石资源是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场地平整产生的且部分用于本项目建设后多余的土石方。修复治理平整深度以评审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废石资源价值已由专业评估资质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经本次公开招标有偿处置。
问11:《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体、EPC总承包》以工程的名义设置众多限制条件,廉价贱卖国家资源,希望主管部门积极作为,介入调查,保护国有资产! 这么大的面积与方量请国土资源部门好好核实,严重偏离市场价值,设置平均价来限制报价,不是打压国有资产价值吗?
答:本招标工程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有石漠化治理、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整理、道路和观景平台及步道修建、截排水设施修建和警示围栏等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中标方负责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通过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石漠化治理补助资金及土地整治指标转让费收回资金并自负盈亏。废石资源是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场地平整产生的且部分用于本项目建设后多余的土石方。修复治理平整深度以评审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废石资源价值已由专业评估资质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经本次公开招标有偿处置。
问12:1.整个招标文件就两个思路: (1)设置条件门槛(比如专利)量身定做给某节能公司中标。 (2)用“招标偏差”的方式限制招标人报出高价,以达到低价中标得目的。 请问: 1、为什么生态修复需要专利?专利可以加分8分? 2、为什么高价不能中标?为什么资源处置报价分只有4分? 3、为什么不能充分竞价?让投标人多缴纳款项不好吗?
答:为确保生态修复工程质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问13: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项目提疑 致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 对于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项目,我司有以下疑问: 1.根据招标公告3.4(1)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材(或砂石)销售(或零售)的成员方负责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并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第6点“…项目公司组建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经营范围具有建材(或砂石)销售(或零售)的一方,中标后应在莆田市秀屿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及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后的砂石销售”。 请明确如项目中标,在莆田市秀屿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的主体是联合体牵头人还是经营范围具有建材(或砂石)销售(或零售)的成员方? 2.受北京防疫政策影响,到莆田领取“技术方案”封面有一定困难,同时会增加地方防疫负担及风险,请问能否通过邮寄材料方式领取。
答:项目公司组建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中标后应在莆田市秀屿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及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后的砂石销售。
为配合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封面可以网上自行下载。(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问14:1.“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制作权登记证书”为什么可以加8分?而“资源消纳处置费”才6分且“与基础价”偏差还要扣分?扣完为止?不允许报高价还设有计算机软件专利? 2.为什么采用“评标基准价”?既然已提供银行授信为什么不能报高价? 3.本项目为施工加消纳处置,处置费为什么要“基准价”。偏离或偏低都不行?这可是国有资源呀! 4.企业技术能力需要“专利”吗?为什么石灰消纳得分还不如“专利”得分? 5.施工费为什么“每偏差±1%”要扣分。还要扣完为止?业主的意思是施工费不能过低?而资源费不许过高吗? 6.控制价在90%-92%之间的依据是什么?生态修复莆田市同类项目下浮均在18%-25%即75%-82%之间,建议主管部门核实一下。 7.参照莆田市同类项目下浮率均在20%左右,而本项目不允许超过90%是否合理?报价无分类而技术和业绩分差过大是否量身定制?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答:为确保生态修复工程质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问15:事实依据 一.根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招标公告(网上投标)(施工)’文件中‘(3)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以生态修复工程为首要任务,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经招标人同意后对项目区域范围内剩余废石资源逐步进行消纳处置。剩余废石工程总量约988.22万m3(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约978.38万m3,荒料约9.84万m3)’ 根据市场建筑用花岗岩单价600-800元/m3石材荒料35元/m3左右,扣除切割石材成材率,本项目建筑花岗岩起码也有500万立方米,石材荒料约500万m3。本项目剩余废石资源价值约26亿元。 二.参考“城厢区苏山”项目500万m3中标价256666666元,本项目剩余建筑用花岗岩参考价也是5亿元以上。 三.根据招标文件:1.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不低于10488.87万元,大写壹亿零肆佰捌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与市场中标价格和市场价值相差太大);2.发包人收入包括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含税费)、土地指标流转费及石漠化治理补助资金。项目成本包括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建设期70利息及资金成本。结余资金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成,各占50%。 招投标文件评标办法“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等于其评标基准价得满分6分,投标报价与其评标基准价每偏差±1%减0.1分,本项得分减完为止”限制投标人对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用进行高报价,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四.综上所述,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保住国有资产!!!
答: 本招标工程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有石漠化治理、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整理、道路和观景平台及步道修建、截排水设施修建和警示围栏等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中标方负责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通过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石漠化治理补助资金及土地整治指标转让费收回资金并自负盈亏。废石资源是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场地平整产生的且部分用于本项目建设后多余的土石方。修复治理平整深度以评审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废石资源价值已由专业评估资质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经本次公开招标有偿处置。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问16:答疑: 1.“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制作权登记证书”为什么可以加8分?而“资源消纳处置费”才6分且“与基础价”偏差还要扣分?扣完为止?不允许报高价还设有计算机软件专利? 2.为什么采用“评标基准价”?既然已提供银行授信为什么不能报高价? 3.本项目为施工加消纳处置,处置费为什么要“基准价”。偏离或偏低都不行?这可是国有资源呀! 4.企业技术能力需要“专利”吗?为什么石灰消纳得分还不如“专利”得分? 5.施工费为什么“每偏差±1%”要扣分。还要扣完为止?业主的意思是施工费不能过低?而资源费不许过高吗? 6.控制价在90%-92%之间的依据是什么?生态修复莆田市同类项目下浮均在18%-25%即75%-82%之间,建议主管部门核实一下。 7.参照莆田市同类项目下浮率均在20%左右,而本项目不允许超过90%是否合理?报价无分类而技术和业绩分差过大是否量身定制?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答:为确保生态修复工程质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问17:目前莆田地区所有项目投标都不存在购买技术标封面行为,本项目为何要求去代理处购买?是不是与30亿的石材有关?
答:为配合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封面可以网上自行下载。(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问18:招标文件要求为“无记名”而本招标文件需投标人到代理公司登记索取封面,此明显是要人为控制潜在投标人,便于围标,串标!
答:为配合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封面可以网上自行下载。(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问19:1、为什么生态修复需要专利?专利可以加8分? 2、为什么价高不能中标? 3、为什么资源处置只有4分? 4、为什么不能充分竞价?
答:为确保生态修复工程质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问20:秀屿区花岗岩市场价值为600-800元(很容易调查取证)。城厢区某苏山项目还在切割得花岗岩售价800元,该项目中500万方中标价2.5亿,而秀屿区1000万方石料,投标限价约1亿。还采用“基准价”报价法限制偏离!严重低估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答:本招标工程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有石漠化治理、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整理、道路和观景平台及步道修建、截排水设施修建和警示围栏等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中标方负责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通过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石漠化治理补助资金及土地整治指标转让费收回资金并自负盈亏。废石资源是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场地平整产生的且部分用于本项目建设后多余的土石方。修复治理平整深度以评审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废石资源价值已由专业评估资质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经本次公开招标有偿处置。
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30日 8:00至2021年2月26日9:00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更正为: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有对废石资源进行消纳处置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限)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及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废石资源进行消纳处置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限)的成员方负责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并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
3、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业绩时间要求更正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业绩为投标人承接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总承包(或EPC)项目。
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企业资信评价”评分中“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经营范围含加工砂石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2分。”更正为“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经营具有加工砂石业务的得2分(须提供营业执照),本项最高可得2分。”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企业技术能力”评分中“……获得生态修复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更正为“……获得生态修复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获得生态修复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评分中“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等于其评标基准价得满分6分,投标报价与其评标基准价每偏差±1%减0.1分,本项得分减完为止。”更正为“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6分):按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得满分6分,报价得分以递减方式,每落后1名减0.2分,即第二名得5.8分,第三名5.6分,以此类推到第二十名得2.2分,第二十名以后全部按2分计。”
附件:“技术方案”封面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