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消防训练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E3503050301100100003
答
疑
纪
要
招 标 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主 管 部 门: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1年 02月03日
一、 网上答疑
1、2021.1.26发布莆建管[2021]4号文件规定,可以使用电子保险保函,是否可以使用?
答: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保险保函。
2、商住楼业绩可否用于本次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可以。
3、 这标没达到300万,为何有设置监理大纲,是否有黑暗操作?请代理明确,不要跟我说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本项目无需投标人提供监理大纲,对应评标分数相应扣除。
4、人员配备表备注第3小点: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项目的认定以开标当日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这样太笼统了,请以,“①、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内是否存在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查询结果为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外是否存在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从业人员”查询为准。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是否在建以开标当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查询结果为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作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是否在建查询依据。”
答:总监理工程师需符合闽建建(2018)3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求,开标时不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进行查询。但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备案时必须确保无在建项目,如发现存在在建项目的,需缴纳违约金5万元;如需更换人员备案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6条缴纳违约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内是否存在在建项目,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查询结果为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作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是否在建查询依据;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外是否存在在建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从业人员”查询为准。
5、莆田市现在很多项目都已经取消开标时查总监是否有无在建,因为这个问题有太多争议,所以只需在备案时候能保证无在建即可,强烈要求取消开标时候查总监有无在建,只需备案时总监无在建即可。请代理给予答复。
答:开标时不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进行查询。但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备案时必须确保无在建项目,如发现存在在建项目的,需缴纳违约金5万元;如需更换人员备案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6条缴纳违约金。
6、 我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相一致,为何还需要我们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这是哪个红头文件规定的?不要刻意提高门槛,建议取消
答: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相一致,若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或岗位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保险缴费证明,职称证或岗位证书中工作单位与投标人相符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7、 工业建筑业绩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吗?
答:可以。
8、开标时间是否可以延期元宵后吗?
答:若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延期。
9、据莆建管【2019】80号文件规定,要求允许投标人提供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为何本项目却限制投标人使用担保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 2、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而我市也已推行电子投标保函,招标文件却没有允许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这是故意要和相关文件违背吗?
答:①、本项目允许使用担保保函。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
10、厂房业绩可否用于本次项目业绩要求?
答:可以。
11、福州、厦门都取消监理大纲了,某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监理大纲来操作评委取得中标,建议为了公平,建议取消监理大纲!
答:本项目无需投标人提供监理大纲,对应评标分数相应扣除。
二、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本工程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9000 元。投标人可以使用:
(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 E3503050301100100003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帐户名称: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帐 号1:904021001001000019091300000008
开户银行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帐 号2:134415010400048910615029234
开户银行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帐 号3:935007010010386888000000009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2)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见投标须知附件2-6),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4项要求递交,且按通用本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第六条要求附上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指依法设立、商事登记在本市,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
(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担保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内容要求(见投标须知附件2-7),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4项要求递交,且按通用本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第六条要求附上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专业担保公司:指依法登记注册在本市,取得融资性担保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担保为主要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业务的担保机构。
(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保险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格式)》内容要求(见投标须知附件2-8),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4项要求递交,且按通用本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第六条要求附上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指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点,取得总公司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的授权的保险公司。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递交,(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