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
答疑纪要
一、答疑澄清部分:
1、问:致: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阅《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现有以下疑问: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自2018年到2020年;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2020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注:“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人则只需提供牵头人的财务报告)。 问:由于2020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还没出,以上财务要求是否以2017年至2019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答: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近三年,自2017年到2019年。2)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2020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修改为: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
2、问:本项目已是第三次招标,说明水运的总监证比较少,为了不再次流标,建议把总监的专业改成市政专业?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莆田市秀屿区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