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南侧片区市政道路项目
答疑纪要
一、答投标人提问
1、本项目公告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00,招标文件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17:30:00,有冲突,请明确一下。谢谢。
回复: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00时。
2、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 14.1/2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2-21 17:30:00,与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不符,请核实。 问题2、报价部分分为:涵江区新澄路、亿发路、雪津路一期建设项目和涵江区高林街北伸建设项目两部分,请问在报价时分开做报价,或者2个项目合并做报价?请代理给与明确。
问题1回复: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00时。
问题2回复:合并报价,本项目审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合并后重新发布,详见附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回复:不可以。
4、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1.13条,关于“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改”。如果经过本次清单修改后,依旧存在错漏等问题,后续是按照实际进行修改?还是3%进行包干。
回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或承包人发现各子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30个日历天的,发包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向区财政部门提出调整并经审批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签约合同价进行调整。
5、请代理发布已经合并过后的XML相对应的EXCEL。
回复:本项目审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合并后重新发布,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本项目审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合并后重新发布,详见附件。
三、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