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啤酒小镇芳山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3030301200008002
涵江区啤酒小镇芳山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投标人提问:
1、因投标函内容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是按省厅的招标文件范本固化的内容,“工期 日历天”工期应该如何填写,只须填写“工期920个日历天”吗?请给予明确。
回答:投标函工期按“工期(投标人自行填写总工期天数)日历天”填写。
2、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没有明确,按要求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明确。
回答:投标函附录已经补充“合同条款号”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函附录》约定“10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8%”和合同条款17.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约定:“按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8%支付预付款”的内容不一致。请给予明确。
回答:投标函附录已修改,详见附件1。
4、《投标函附录》约定“12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和合同条款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约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的3%”的内容不一致。请给予明确。
回答:投标函附录已修改,详见附件1,合同相应条款一并调整。
5、评分项获奖业绩要求:“采用装配式(工业化)建造的民用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证明是采用装配式(工业化)建造?
回答:投标人应提供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否则,其业绩不计。
6、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设计费按463万元报价,暂定金额按0元报价,其中勘察费按18万元报价,工程建设其他费按4300万元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中补充填写“③勘察费:18万元;④工程建设其他费:4300万元。”,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但是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约定: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暂定金额:0元,设计费:463万元。问题: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规则不一致相互矛盾:“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规定勘察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不能下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定勘察费、工程建设其他费进行下浮。请修改。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条、第2条。
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需提交《已标价模拟清单》。问题:因本项目未采用模拟清单招标,故《已标价模拟清单》编制是否仅依据最高投标限价费用组成与内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由《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中附件1的封面及总表1-6组成,无需填写分表1-7?另请招标人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的WODR版本。
回答: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十七、已标价模拟清单”上传报价内容。
8、招标文件中建设部、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应用错误,只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请给予更正。
回答:详见详见补充通知第3条。
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约定:删除:第11项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说明条款“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修改为“b.工程开工后,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问题: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因招标文件约定已经删除了,如何填写?请明确是否继续按此内容填写,违约金金额要填写多少?
回答:填写为“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万元违约金。”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设计费:“463万元”修改为“481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463万元,勘察费暂定为18万元)”。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设计费按463万元报价,暂定金额按0元报价,其中勘察费按18万元报价,工程建设其他费按4300万元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中补充填写“③勘察费:18万元;④工程建设其他费:4300万元。”,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设计费按481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463万元,勘察费暂定为18万元)报价,暂定金额按0元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时,工程建设其他费与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须按照统一的下浮率进行下浮(工程建设其他费结算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中补充填写“①设计费:4810000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4630000元,勘察费暂定为180000元)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③暂定金额0元;④工程建设其他费: 元。”,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修改为“1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修改为“15、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
4.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K= %”修改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K=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K=1-(中标人报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5、本项目方案设计图纸(附件2)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7-29 09:00:00修改为“2022-08-2 09:00:00”。
7、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7月29日09:00修改为“2022-08-2 09:00:00”
三、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附件1:《投标函附录》
附件2:《方案设计图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