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兴涵水都国际学校项目(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答疑纪要(一)
莆田市涵江区兴涵水都国际学校项目(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3030301100122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莆田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莆建管[2021]14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得将企业所有制形式、注册地、注册资本、成立年限、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总额等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分因素”。但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9条款中的资格条件设置了资产和授信等相关资格条件,是否是有什么别的依据可以这么设置?
答: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本《答疑纪要》(一)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莆田涵江中城新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