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炎高速萩芦出口至兴化湾涵江港作业区进港道路(南环路至芳山互通段)工程(K0+000~K0+185)段答疑纪要
一、答投标人网上提问:
1、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8189937元,根据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可承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本工程的控制价并未超过2500万元,为什么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市政三级企业为什么不能投本工程?
答:本招标项目道路为城市快速路。依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市政三级企业可承担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2、请问,若中标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是虚假的,社保是虚假的,怎么处理?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处理。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