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投机关幼儿园答疑纪要
一、答投标人提问:
问题一、招标文件P1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点中: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万元违约金。 招标文件P168页,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 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无“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的约定,投标文件编制时只需按格式填写,还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点填写。
回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点填写。
问题二、招标文件P22页中26点签字或盖章特殊要求中,除另有说明外,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盖单位公章系指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盖分包单位公章系指加盖分包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盖章的盖该人员电子印章。 问题1:需要分包单位盖章处能否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问题2: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盖章以及盖章或签字处,由该人员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是否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问题1回复:可以。
问题2回复:符合。
问题三、招标文件P119“发包人最迟应在收到监理人确认的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 7 天内,将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与P177第11项内容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第11项修改为:进度款付款时间--第17.3.1条款--审核完毕后7日内。
问题四:招标文件P65承包人建议书编制要求内容:“1.图纸:根据提供的图纸完整性及合理性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本项目招标类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视为扩初图纸及效果图等资料已定稿。故招标人能否提供扩初图纸、效果图等资料,投标人在承包人建议书编制内容体现招标人提供的效果图等资料,该项即为满分。
回复:本项目承包人建议书为合格制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承包人建议书时,提供招标公告附件中发布的负一层平面图、一层平面图、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四层平面图、五层平面图、屋面层平面图的图纸即可视承包人建议书中的图纸得分项为满分。
问题五、8、招标文件P167表格中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编号与P177表格中的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是否为同一个编号?应填纸质证书中的证书编号还是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注册证书编号?请问该如何填写?
回复:投标人填写合格有效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即可。
问题六:投标函中“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①设计费: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 问题一:最高投标限价中暂定金额1602492元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53416400元的一部分,投标函中“②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是否为:(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投标人报价下浮率)+暂定金额?问题二:投标函中“③”应如何填写?
回复:问题一回复:本项目暂定金额调整为0元,重新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投标函中“②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为:(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投标人报价下浮率)+暂定金额。问题二回复:应填写:“③/”。
问题七:招标文件P74中: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写明招标要求的资质类型)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该评分标准表述是否有误?
回复:评标办法前附表的企业资质资格要求中:“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写明招标要求的资质类型)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修改为:“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问题八:招标文件P27中要求:12、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详见闽建筑【2022】3号文件附件3、附件4)。 问题一:若有主体分包单位,主体分包单位是否也需要提供诚信承诺函;问题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主体分包单位人员,投标人盖章位置是否为主体分包单位盖章后再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或直接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问题三: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无需提供“附件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回复:问题一回复:是的。
问题二回复:是的。
问题三回复:项目负责人提供即可,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
二、招标文件修改:
1、评标办法前附表的企业资质资格要求中:“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写明招标要求的资质类型)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修改为:“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2、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第11项修改为:进度款付款时间--第17.3.1条款--审核完毕后7日内。
3、招标文件中的暂定金额统一修改为:0元。
4、本项目调整后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
三、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学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