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招投标办〔2012〕2号
关于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
不规范行为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2012年2月9日,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公开随机抽取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港前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驻莆建筑企业备案资料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中“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质情况”的内容与备案机关留存的原件以及与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的内容不相符,干扰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经研究决定,对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并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予以曝光,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一个月。
各投标人应引以为戒,避免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投标人应当如实提供投标材料,做到诚实、守信。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汲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投标 不规范行为 通报
抄送:市监察局,市住建局,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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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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