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市城厢区顶墩-下黄片区安置房1#-6#、11#、12#楼商场电梯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质疑1、招标文件第5页第3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基坑施工土建费用,该费用具体为哪些施工内容?
采购人答复:具体为扶梯基坑施工
质疑2、招标文件第9页技术评审表中扶手带、扶手护栏、围裙板、扶梯桁架等相关配置: 扶手护栏高度≥950mm且玻璃厚度≥10mm的得2分,因大部分电梯厂家扶手护栏高度为≥900mm,只有极个别厂家扶手护栏高度≥950mm,能否将该条修改为扶手护栏高度≥900mm且玻璃厚度≥10mm的得2分?
采购人答复:因只有个别厂家扶手护栏高度≥950mm,所以扶手护栏高度为≥900mm
质疑3、该项目地点位于莆田,电梯厂家在莆田设立分公司的可以更全面更方便的服务贵司,贵司是否考虑将在莆田设立分公司的电梯厂家作为投标厂家的优势写入招标文件?
采购人答复:投标人在莆田市内直接设有维修站的得1分,投标人委托在莆田的合格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的得2分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2月28日
原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9时,开标室(4)现更改为2016年1月14号上午9时,开标室(7)